選擇聚丙烯酰胺(PAM)和二甲基二烯丙基氯化銨(HCA)2種助凝劑進行試驗。根據燒杯試驗結果,2種助凝劑的適宜濃度分別為0.05mg/L0.10mg/L。采用絮凝劑PAC濃度為2mg/I,助凝劑對針桿藻的去除作用效果對比見圖3。總體而言,HCA對針桿藻去除的作用明顯好于PAM。采用次氯酸鈉為滅藻劑時,HCA能使針桿藻去除率從29提高到78,而PAM基本沒有助凝效果;采用高錳酸鉀做滅藻劑時,HCA和PAM都有一定的助凝效果,PAM使去除率從25提高到44,HCA則提高到67。采用次氯酸鈉和高錳酸鉀聯用作為滅藻劑時,投加PAM后由于上清液中懸浮很多含針桿藻細胞的絮體,因此藻的去除率反而下降,HCA的助凝作用也不明顯。據上述試驗結果,在進行去除硅藻工藝選擇時,采用高錳酸鉀和次氯酸鈉協同預氧化,以聚氯化鋁作為絮凝劑,不加任何助凝劑即可達到近9O去除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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